对于一个完整而规范的建设项目系统工程而言,每一个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工程监理的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加大了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管理的责任和风险,这要求有一批既掌握专业知识、又懂得管理的专业人员,来协助建设项目法人,从项目投资、设计图纸到招、投标施工承包、竣工结算,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这样在基本建设领域需要一支具备雄厚的技术力量,较高的管理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程技术、人才结构、项目管理体系等方面具备综合实力职业化的项目管理队伍。项目管理企业只有具备了上述素质,才能为投资方提供专业化、科学化的管理。做为项目管理的一支最基础,最重要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职业化管理队伍,工程监理在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壮大,已成为基本建设领域施工阶段项目管理三大主体之一,取得了建设领域法定的地位,在基本建设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工程建设监理主要包括三大控制目标: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和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在监理工作中质量控制是重中之重,但是另外两方面也不能因为重视了质量的监理而被忽视。对于工程的质量,影响的因素比较多,因此要求在对质量进行监理时,要严格的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对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原因进行动态控制,包括对施工人员、施工方案、施工环境、使用的原材料和设备等,只有严格的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才能使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使工程建成后能可靠的使用。
监理人员的管理工作是事故因素的外部力量。工程的事故与工程施工生产密切相关,为了真正能够预防工程事故,必须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的不行为和物的不状态。然而监理人员的管理活动属外部管理,是管理工作中的外部原因,外部原因必须通过施工单位这一内因方能发挥作用。监理人员的管理必须通过施工管理人员的贯彻才能成为有效的措施。工程开工前,工程监理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全过程监理,不仅包括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还包括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研究阶段、勘察和设计阶段以及维护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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